国家卫健部高级健康管理师招生简章

国家卫健部高级健康管理师招生简章

国家政策

国家职业资格健康管理师认证自2017年11月份起正式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划至国家卫健部并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唯一的认证单位。国家明确要求: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规范并加快培养健康管理师等从业人员以及推动【健康中国2020】战略,加强健康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

职业特点

健康管理师主要面向医院医务人员、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学校与幼儿园、从事健康管理的相关(营养、心理、运动、保健等)工作人员。

健康管理师申报条件

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上课程以包含知识点讲解、课后练习、章节测试、阶段直播串讲、综合测试及考前辅导六大模块构成,让每位参加学员全面系统地了解健康管理师的相关理论知识;线下课程以实操为主。

发证机构

鉴定合格后,由卫生计生行业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上岗有效,出国公证有效,评定职称的有效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现卫健委)

考试安排

(一)鉴定内容:依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

(二)统考: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两门均为上机考试

收费标准

健康管理师三级:3900元/人

联系方式

报名学校:上海宏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231号2楼

咨询电话:18964565747(微信同号) 0216250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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